读《美国陷阱》书记

书评2年前 (2023)更新 小萝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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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美国陷阱》书记

1、这本书发布的时间很赶,为的是能赶上#华为孟晚舟 事件的热点。在这件事情没有水落石出前,没法判断到底是谁的错。不过这本书中反复提到的《反海外腐败法》,则是非常的有趣。

2、《反海外腐败法》也叫《反海外贿赂法》简称FCPA(Foreign CorruptPracticesAct),该法于1977年制定,期间经过1988、1994、1998年三次修改。旨在限制美国公司利用个人贿赂国外政府官员的行为,并对在美国上市公司的财会制度做出了相关规定。

3、而书中的主角皮耶鲁·齐,是定居新加坡的公民,其所在公司阿尔斯通则是一家法国公司。按照常理来理解,主人公和其所属公司都不在这部法律的范畴之内。但最终的结果是:皮耶鲁·齐从2013年4月开始,一直被监禁到2018年9月,而其所属阿尔斯通最后也向美国法律低头,且最终将公司卖给美国通用。

4、美国律师是这么解释《反海外腐败法》的使用范围的,但凡是在美国居住的公民、或所属公司是美国公司/被美国公司投资、或者所属的公司以及员工有在使用美国公司的软件(比如邮箱、电脑操作系统),只要有贿赂的嫌疑,美国司法就有权力对其进行起诉,以及对人的扣留。

5、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虽然由于国内的审查机制的原因,不少人纷纷通过某种工具开始使用推特、脸书等应用,但推特、脸书,甚至Google(不作恶,曾经是这家公司的信条,于2018年5月被Google公司主动抹掉),都在无时无刻的和美国政府共享用户的数据。换句话说,如果未来有出国定居的打算,用国外的这些应用的时候也需要谨慎,免得被拒签。

6、其次是,美国政府管辖范围有可能是全宇宙。欧洲国家的腐败贿赂都能插一腿。但追究其背后的动机,更多的是这些跨国公司之间的利益纷争。这些跨国大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会操纵美国政府和其司法部门,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将对手收购或者打垮。美剧《纸牌屋》中大量的精彩片段在映射这一现象。

7、犹记得,2012年看林达的《历史深处的忧虑: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丛书的时候,不停的感慨美国的律法是如何的健全,律法的流程是多么的严谨以及人道主义,连“辛普森”这样的“大魔头”都能因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生活在美国这样的国家应该是安全感非常足的。现在想想,2012年的时候自己的想法,现在看起来都有些可笑。在国家这个机器面前,个人确实显得太过渺小。

8、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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