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看到最后,发现解读的不仅仅是Instagram,还包括Facebook。
从互联网公开的数据显示,Facebook的月活跃用户数据达到了29.1亿人,这背后离不开扎克伯克的努力和治理公司的态度:增长。为了增长,什么事情都能做。书中纰漏,Facebook的代码库是面对所有程序员开放的,迭代代码功能,只要能获得数据的增长,所有人都可以提交新代码。在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心想这样也行,是不是有点过于随意。
看完这本书后,我又下载了Facebook并重新注册了账号(之前有注册过,后来注销掉了),发现Facebook和国内的字节系很像:劣质内容、虚假信息、随处可见的广告。其背后的逻辑是:简单粗暴的数字主义/增长主义,谈不上任何的美学、客户感受(比如APP底部有6个菜单按钮)。貌似上面说的过于随意的问题,有了答案。
而Instagram从书中的介绍则不一样,美学主义(为了让用户拍的照片更好看,添加了滤镜),可以点赞、分享(早期可以将照片完美的分享到Facebook、twitter,实现了用户的增长,后来被Facebook收购后,Twitter和Instagram),不支持转发(创始人认为转发会影响破坏用户创作的动力,好的东西就应该留在自己的账号下,让别人来围观),创始人像艺术家——享受生活、参加奥斯卡颁奖典礼、和名流在洛杉矶吃饭等等,尽情享受生活的美好。对于用户的增长是完全不在乎的(用户增长极快,一直不是Instagram的问题),并且极其傲慢。
Instagram被Facebook收购(被人为是潜在的竞争对手)后,面临着独立发展还是融合进Facebook的问题,这本书后面的2/3都在说这个事情,作者尽可能的想用上帝视角来解释清楚这个事儿,但从我的感受来看,更加凸显了Facebook收购Instagram的标准:
1、和Facebook是同类型的用户,要尽快收购;
2、能相互转化/增长用户的,要尽快收购掉;
3、有潜在威胁的,要尽快收购掉;
简单、粗暴,但有效的收购规则,同样适用于后来收购的WhatsApp。其根本原因:互联网特别适用丛林法则——赢者通吃,不择手段。
书中提到有个内容审查法案:
《通讯管理法案》第230条:从法律上讲,交互式计算机服务的提供者不会被认为是信息的发布者,除非他们在内容发布之前进行编辑和管控。——美国互联网公司应对政府要求对内容审查的保护伞。
如果国内有这个法案,国内互联网一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