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看脱口秀大会的缘故认识了刘震云这个人,看节目捧得这么高,忍不住去找来他的名作《一句顶一万句》来读一读。总共花了七个半小时读完,确实是一本很好的小说。本想着好看就看,不好看就弃了,谁知读了前八百个字,就渐入佳境,觉得想读,直至后面看的入迷,竟然也就读完了。
故事从做豆腐的老杨和赶大车的老马说起,背景应当是清末时候的河南延津,家长里短的市井琐事,几代人命运轨迹更迭,一直说到了当代。我以前小时候读列夫托尔斯泰,感觉作者把人的内心挖开来说,赤裸裸说得我脸辣。刘震云不同,写的文字平实如同巷口闲聊,寥寥数语都是笑谈,有一些戏谑和嘴碎。可是细细一琢磨,就像中国画的留白,线条寥寥,却意蕴深远。不同的人都能从里面读出不同的东西:神经大条的,读家长里短,当听个故事就津津有味;心思细腻的,看看字里行间,想的多了,又几乎要落下泪来。
我最羡慕书中人物的是“自由”。说来很奇怪,我既然现在已经身处全世界号称最自由国度,为什么会觉得旧时代的底层中国人自由呢?此“自由”非彼“自由”,我羡慕的是书中大多数人想做什么想去哪里,念头一动就去了。比如不想跟家里学做豆腐,就出去找别的师傅学杀猪去了;老婆跑了,伤心了,不在家呆了,找以前当兵的战友投靠营生去了;再比如坐火车钱包丢了,没钱了,就在火车站扛几天大包,也能继续上路。我羡慕他们没有人生规划。
人生如果不顺利,也许可以去火车站扛大包。
一无所有的人,还害怕什么呢?
我读这本小说,三次落泪。
- 一次是传教士老詹死的时候,杨百顺,那时已经改名叫吴摩西,他回忆起老詹的好。我读着,眼睛湿润了,越是混沌的尘世,有理想有信仰的人就越可笑。但若能从一而终,确实令人敬佩动容。
- 第二次哭,是有些鼻酸。吴摩西的老婆吴香香跟人跑了,他在火车站看到了老婆和她的姘夫——隔壁银匠老高。两人过的都很不好,吴香香在兜卖洗脸热水,老高给人擦皮鞋。吴摩西拿了刀准备把两人一块杀了。然而看到他俩依偎着吃白薯,老婆脸上的笑他从没见过,于是就知道不是杀人能了结的事。
- 第三次是哭曹青娥被养父母指婚以后,去拖拉机站找喜欢的小伙侯宝山。怎么说呢,人年轻的时候总是会做这样的事情呢…
一开始读,全是被情节吸引,就好像小孩子听老人讲故事一样被勾着往下看。先是看到杨百顺还是个睡草垛的孩子的时候,无意中劝解了正要出门去杀人的老裴;后来读到杨百顺长大了,想杀隔壁老马,又被雪地中的孩子劝解了。当时会心一笑,这才佩服起来,这个作者有结构,有巧思,不是一般的小说。同样的结构性呼应,也出现在杨百顺假找老婆与若干年后牛爱国假找老婆两件事上,二者皆是老婆跟人跑了,都是不愿去找,由众人推着去了,在外地假装找老婆。最后一个结构呼应是“留一句话”:吴摩西死前给曹青娥留了一句话,直至曹青娥去世这句话也不知道是什么;章楚红与牛爱国打算私奔,牛爱国答应收拾好了就回来与她私奔,章楚红说等他回来有句话给他。后来牛爱国退缩了,没有私奔,这句话也就没了,找不到了。这里点题,正是这“一句”,顶一万句。同说得来的人说话,一句顶一万句,这是贯穿全文的思想,不论是友情、亲情还是爱情,竟然全在“说得来”。
我感触很深于这贯穿全文的“沟通”一事。我从前总觉得是做好了就行,说不说都无所谓,读罢此书却不禁感慨:世上的弯弯绕绕竟然就在一个“说”字,说得好与说的不好,差太多。以前想着,不会说便不说了,事到如今发现,不说也是说。因为沟通这件事包含了说什么,也包含什么时候说与不说。我同人处朋友大多是没什么问题,也算有些交心的朋友。然而除去轻松些的朋友关系,人与人之间但凡有点利益关系,那就真正是没法相处。人说话做事,全然是为了自己,说来说去就那点东西,索性就沉默了。
“人们栖居于一门语言之下,而非故土之上。”曾无意中看到这句话,我深以为然。然而我也在学日语时,在日本人编写的日语教科书中,读到这样的前言:在交流沟通的时候,相互间文化上的理解契合比语言技能的学习更为重要。我在国外的时候,起初觉得中国人亲切。后来交了很多走心的外国朋友,就算顶着蹩脚的英语或日语,倒也不比同胞差。先有聊得来的人,还是先有聊起来的话,就变成了鸡和蛋的问题。
希望大家能自己读一读这本书,写的真的很好。但是读与不读都在自身,也不是我能说得动的。就以书中一句结语吧:人是掰扯不得的,掰扯了别人,就是掰扯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