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布拉格之恋》有感

书评8个月前发布 小萝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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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听说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部小说,却一直没有看过,偶然在图书馆看到就借了出来。第一次看这本书,看了大概五分之一就看不下去了,作者像写论文一样大篇幅写了各种枯燥的概念,比如轮回、重与轻、媚俗、贝多芬,却不好好写故事。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于是就把书还了回去。

又过了段时间看到了名叫《布拉格之恋》的老电影,1988年拍的,豆瓣评分很高,看介绍才知道原著就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这部电影看过之后感觉不错,讲述的是三角恋的故事,穿插了「布拉格之春」历史事件,不仅有大量的裸戏,还有俄军入侵布拉格时发生的暴力镜头,故事很吸引人,电影看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第二次看书的感觉和第一次有很大的区别,已经被电影中的人物所吸引,想看一看书中是如何描写他们的,也想看一下电影中没有的故事。虽然书中晦涩的理论部分还是很多,仍然有许多看不懂的地方,心里想着要把书看完,书中的理论看不懂先翻过,接着看故事,慢慢地发现那些理论有助于对人物的理解。

看完小说,发现电影几乎是完全按着小说的情节来拍的,改编的地方很少,俄国入侵的电影画面比小说描写的生动得多,更直观,让人印象深刻。小说中有更多的心里描写,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人物,电影没办法做的如此具体和细腻。

小说的后半部分电影中没有表现,弗兰茨和萨宾娜爱情的不对称,理念的不合,对待事物的看法不一致。特蕾莎与托马斯的爱之不可调和,强与弱的对比悬殊,特蕾莎以弱者自居对托马斯有爱的占有的要求,「耗费一生的精力,滥用女人的软弱来对付托马斯」。对感情的表述上,小说比电影深刻得多。

第二次看书是为了尽快把书给看完,看完以后紧接着第三次看书,这次看的比较细,重点看之前看不懂的地方,越看越发现作者的伟大。《1984》和《动物农场》的用寓言的方式隐喻现实,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用现实来反映寓言,把现实生活中稀疏平常的普通的事情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让人们更容易看清楚事物背后的真实面貌。

托马斯:乱情,认为爱情和做爱是两码事,结婚以后还是忍不住偷腥。但他一直深爱着特蕾莎,为了她抛弃瑞士优渥的工作。他执着地认定真理,认为个人名誉比工作更重要,不肯在投诚书(哪怕当局承诺不公开)上签字,失去了医生的工作。他不冤枉好人,不变通,挺起脊梁做人,导致自己丢掉了工作,一逃再逃,一直逃到无人问津的农村,说是在最底层生活,制度就拿他们没办法了。看过《芙蓉镇》就知道,逃到哪里都是一样的,制度之手无所不及,活着的人是没有尊严和倔强的。

特蕾莎:单纯,深爱着托马斯,依靠着托马斯,认为丈夫是自己生命的全部。觉得托马斯太强了,自己太弱了,害怕托马斯抛弃她。利用软弱对付托马斯,直到托马斯老了,不强大了,才安心。

特蕾莎的母亲:厌恶美丽和自由,把人看作是同样的没有个性的肉体,破坏特蕾莎认为美的东西,思想控制特蕾莎,监控特蕾莎。

萨宾娜:叛逆、孤独,善于透过事物表面看到背后的真实,厌恶美化的事物,谓之为「媚俗」。

弗兰茨:善良,懦弱,向往自由,理想主义者。

小说的不是按着线性时间来写的,部分内容还有重复的地方,下面是我理解的正常时间线的故事情节。

托马斯是一名脑部外科手术专家,因为主治大夫坐骨神经痛,替他去特蕾莎的家乡医院做手术,在入住旅馆的酒吧遇到了特蕾莎,临走时给特蕾莎一张名片。特蕾莎去布拉格找托马斯,因为发高烧,托马斯不忍心让她走,于是就住在托马斯家里。托马斯不知道是因为同情还是因为爱,娶了特蕾莎。

萨宾娜是托马斯的情人,也是个画家,和托马斯关于性、圆礼帽、祖父有着共同的认知,喜欢托马斯的强势。教特蕾莎摄影,给特蕾莎找了一份报社摄影师的工作。

俄国入侵捷克。特蕾莎很兴奋,用照相机对着敌人拍摄。萨宾娜去了瑞士日内瓦,托马斯和特蕾莎去了苏黎世。托马斯在瑞士还是改不了偷情的毛病,特蕾莎忍无可忍,觉得自己在异国他乡没有安全感,决然离开瑞士回到布拉格。托马斯刚开始不能理解,愤恨不已,之后也回去了,护照被没收,再也不能离开了。

托马斯所在医院的院长让托马斯写一封悔过书,申明与之前写过的一篇政论文章决裂。托马斯不从,离开了医院。去到了离布拉格80公里外的一个小诊所,从外科医院变成了内科医生,平时只是开阿司匹林之类的药。即使这样,内务部代表还是找到了托马斯,让他在更加糟糕的申明上签字,托马斯不从,丢掉了医生的工作,当了玻璃清洗工。

特蕾莎因为拍了俄国入侵的照片,报社不敢用她,她只好在一家小酒馆当服务员。她受不了托马斯沾花惹草的毛病,决定尝试一下出轨。她在酒馆遇到了一名自称为工程师的人,高大威猛,为她赶走了小混混。特蕾莎去了工程师的住处,与他偷情。回来后发觉种种异样,酒馆的前外交官提醒特蕾莎,她被人设计了圈套,为的是被人捉住把柄,为坏人服务。前外交官说他儿子被当局判了重刑,因为在俄国入侵时做的事情被记者拍到发表了,当局以此为证据定的罪,特蕾莎为之一惊,才知道自己和那些记者都被利用了,做了帮凶。

特蕾莎恨透了布拉格的勾心斗角,让托马斯和他一起离开到乡下居住。他们在乡下度过了余生,随着托马斯老去,特蕾莎彻底解脱。

萨宾娜在日内瓦遇到了大学教授弗兰茨。弗兰茨恨透了现实的肮脏的世界,向往更加美好的世界,称之为「伟大行军」,而萨宾娜知道美好的世界其实也就是被美化的,媚俗的,背后的真实才是它的本来面貌。弗兰茨厌倦了偷偷摸摸地偷情,鼓起勇气向妻子摊牌(没有和萨宾娜提前说),拿着行李离开了家,要和萨宾娜生活在一起。萨宾娜一开始很感动,之后退缩了,她知道自己和弗兰茨不是同一类人,她是叛逆的,反理想化的,反媚俗的,而弗兰茨是追逐理想化的,向往媚俗的。萨宾娜离开了瑞士去了巴黎。

萨宾娜的离开让弗兰茨理解了叛逆,于是离开妻子,租住在外边,遇到了仰慕自己的大学学生,然后同居。越南入侵柬埔寨,弗兰茨参加了柬埔寨救助运动,他觉得这是萨宾娜的召唤,柬埔寨和萨宾娜的祖国捷克一样的境遇,如果他出现在柬埔寨,萨宾娜一定会看见。弗兰茨的行进的队伍在柬埔寨边境喊话的时候,无人应答,队伍很失落,弗兰茨明白了「伟大行军」已经走到了尽头,行军的队伍表演的成份远大于实际用途。他的理想崩塌了,他理解了现实的可贵。他在曼谷街头闲逛时被人抢劫,奋力反抗,深受重伤,不能动弹,最终死在妻子的怀中。

电影《布拉格之恋》观后感

《布拉格之恋》把爱情放到历史事件里,描述了三角恋和俄国侵略捷克的故事。情节简介如下:

托马斯是个医生,也是个花花公子,去乡下做手术时遇到了特蕾莎,被她美貌吸引。特蕾莎住进了托马斯的家里,后来他们结了婚。但是托马斯还是改不掉沾花惹草的毛病,这让特蕾莎很苦闷。托马斯的情人萨宾娜给特蕾莎介绍了摄影师的工作,后来俄国入侵捷克,特蕾莎用相机作为武器,对准坦克和枪口,后来被抓。

萨宾娜移居到瑞士,遇到了一个大学教授,因为承受不住教授的爱,又宜居到了美国。特蕾莎和托马斯也去了瑞士,特蕾莎因为找不到工作苦闷,再加上托马斯秉性不改,她偷偷回到了布拉格。托马斯也跟着回去了。

托马斯因为写政论文章被开除了工作,当了清洁工,特蕾莎继续在酒吧当服务员。托马斯没能改掉偷情的毛病,被特蕾莎发现。特蕾莎气愤之下和酒吧顾客偷情,后来才知道中了圈套。特蕾莎痛恨不已,和托马斯隐居田园,他们在外出参加舞会,开车出了车祸,双双毙命。

这部电影的尺度很大,有很多裸戏。男主到处留情,看不出有哪点好。特蕾莎单纯执着,与众不同,让托马斯依恋。

电影让我感动的是:医生娶了酒吧服务员;男主为爱奔赴战乱的国家;男主为了信仰放弃优渥的工作。

看的时候我一直担心俄国人会迫害他们俩,折磨一个人的手段数不胜数,还好只是让他们丢了工作,还可以过着田园牧歌的生活。

电影有人物的成长,三个人物各有深度、特色鲜明,我觉得是一部好看的电影。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摘

下面是小说的书摘,一般读过小说故事也就过去了,没想到这部小说读过以后还会引发很多思考,在刚开始看小说觉得难读懂,没想到越读越有味道,才觉得作者写的很好,故摘抄如下。

作者开篇写了轮回和重与轻的论述,像论文一样看得人云里雾里。

作者说轮回的东西是可怕的,是重的,是最沉重的负担,而「生命一旦永远消逝,便不再回复,似影子一般,了无分量……都没有任何意义」,「正因为那些事不复重现,血腥的岁月只不过变成了文字、理论和研讨而已,变得比鸿毛还轻」。

而「重」的对立面「轻」却并不轻松。

最沉重的负担压得我们崩塌了,沉没了,将我们钉在地上。可是在每一个时代的爱情诗篇里,女人总渴望压在男人的身躯之下。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沉,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相反,完全没有负担,人变得比大气还轻,会高高地飞起,离别大地亦即离别真实的生活。他将变得似真非真,运动自由而毫无意义。

作者说,世界上一切非轮回的东西都是没有意义的。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轮回的不存在,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卑鄙地被允许了。

作者说「重与轻的对立是所有对立中最神秘、最模糊的。」确实,这段重与轻的论述把我看晕了,我实在不理解作者说的是什么意思。

下面这几段也是看不懂,生命只有一次,只能活一次,就推导出生命没有价值?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好像一个演员没有排练就上了舞台。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正因为这样,生命才总是像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因为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幅画的草稿,而我们生命的草图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一次不算数,一次就是从来没有。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

小说中作者描述了特蕾莎的好多梦境,她的好多梦境是重复轮回的。她梦到自己和其他女人绕着游泳池行走,托马斯拿着枪朝她们射击。梦到和死尸呆在一起,没有逻辑地对话。

作者从词源分析了「同情」这个词,最后得出「同情表明了一种最强烈的感情想象力和心灵感应力,在感情的等级上,它至高无上」,「对这个几乎不相识的姑娘,他感到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爱。对他而言,她就像是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水漂来,好让他在床榻之岸收留她。」我觉得这里是要表达托马斯对特蕾莎的的爱刚开始是出于同情。

同情这个词一般会引发蔑视,它指的是一种处于次要地位的感情,同爱情没有瓜葛,出于同情爱一个人并非真正爱她。

特蕾莎抛弃托马斯只身返回被俄国占领的祖国,托马斯突然觉得轻松了。

他跟特蕾莎捆在一起生活了七年,七年里,他每走一步,她都在盯着。仿佛她在他的脚踝上套了铁球。现在,他的脚步突然间变得轻盈了许多。他几乎都要飞起来了。此时此刻,他置身于巴门尼德的神奇空间:他在品尝着温馨的生命之轻。

但很快,托马斯对特蕾莎的思念会给他造成无法承受的痛苦。

他自言自语:我得了同情病,所以她走了,我再也看不见她了,这倒是件好事。我要摆脱的不是她,而是同情病,是我原来没有得过、由她给我接了种的同情病!

星期六和星期日,他感觉到温馨的生命之轻从未来的深处向他飘来。星期一,他却感到从未曾有过的沉重。重得连俄国人的千万吨坦克也微不足道。没有比同情心更重的了。哪怕我们自身的痛苦,也比不上同别人一起感受的痛苦沉重。为了别人,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痛苦会随着想象而加剧,在千百次的回荡反射中越来沉重。

「 他不断警告自己不要向同情心屈服,同情心则俯首恭听,似乎自觉罪过。但同情心知道这只是他的自以为是,还是默默地固守自己的阵地」,最终还是回去找特蕾莎了。

重才有价值。

贝多芬将重当中某种正面的东西,重、必然、价值是三个有内在联系的概念:必然者为重,重才有价值。人的伟大在于他扛起命运,就像用肩膀顶住天穹的巨神阿特拉斯一样。

托马斯和特蕾莎相遇是因为6个「偶然」,作者又讲了偶然和必然的区别。

在我们看来只有偶然的巧合才可以表达一种信息。凡是必然发生的事,凡是期盼得到、每日重复的事,都悄无声息。惟有偶然的巧合才会言说,人们试图从中读出某种含义,就像吉ト赛人凭借玻璃杯底咖啡渣的形状来作出预言。

特蕾莎和母亲的关系很不好,母亲思想上想控制她。

特蕾莎的母亲无休止地提醒她,母亲就意味着牺牲一切。一个因孩子而失掉一切的女人说出这话,自然言出有据颇近真理。特蕾莎总是听着,相信当母亲是生活的最高价值,而当母亲也是最大的牺牲。 如果一个母亲是人格化了的牺牲,那一个女儿便是无法弥补改变的罪过。

她活在一个没有羞耻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青春和美貌了无意义,世界只不过是一个巨大的肉体集中营,一具具肉体彼此相像,而灵魂是根本看不见的。

特蕾莎几乎从童年时代起就开始用这个词来表达她对自己的家庭生活的看法。集中营,就是日日夜夜,人们永远挤着压着在一起生活的一个世界。残酷和暴力只不过是其次要特征(而且绝非必然)。集中营,是对私生活的彻底剥夺。普罗恰兹卡虽在自己家里与朋友喝酒聊天,但却无处躲避,他是活在集中营里(他居然不知道,这是他致命的错误!)。特蕾莎以前和母亲住在一起,也是活在集中营里。从那以后,她明白了集中营绝无特别之处,没有什么值得让人惊讶的,而是某种命定的、根本性的东西,来到世上,就是来到它的中间,不拼尽全力,就不可能从中逃出去。

萨宾娜参加画展也需要获得许可。

在某些国家,对公民的监视和控制是一项基本且长期的社会活动。一个画家要获准参展,一个公民要得到签证去海边度假,或是一个足球运动员要被召入国家队,首先,必须具备各种关系,弄全各式各样的有关证明(门房的,工作单位同事的,公安局的,党支部的,企业委员会的),然后交由专门指派管辖此事的官员对这些证明加以综合,评估,复审。证明里所表明的一切,与该公民的绘画才能、射门能力或是非去海滨疗养不可的健康状况毫无瓜葛。问题只在于一回事,在于所谓的“公民政治面貌”(公民说什么,想了什么,表现如何,是否积极参加会议和五一节游行)。由于一切(包括日常生活、晋级和度假)都取决于公民得到怎样的评价,因此,所有人(为了进国家队踢球,为了办展览,或是去海滨度假)都不得不好好表现,以获好评。

萨宾娜发现普遍的被隐藏的恶。

在一切入侵、占领之下,掩盖着另一种更为本质,更为普遍的恶;这种恶的表现,便是结队游行的人们挥舞手臂,异口同声地呼喊着同样的口号。

萨宾娜认为的美是毫无掩饰的,真实的,没有经过美化的。

在这座教堂里,她无意中遇到的,不是上帝,却是美。与此同时,她很清楚,教堂和连祷文本身并不美,而是与她所忍受的终日歌声喧嚣的青年工地一比,就显出美来。这场弥撒如此突兀又隐秘地出现在她眼前,美得如同一个被背弃的世界。

从此,她明白了,美就是被背弃的世界。只有当迫害者误将它遗忘在某个角落时,我们才能与它不期而遇。美就隐藏在五一节游行的场景背后。要发现美,就必须把那场景击破。

表面是清晰明了的谎言,背后却是晦涩难懂的真相。

萨宾娜害怕「生命之轻」。

人生的悲剧总可以用沉重来比喻。人常说重担落在我们的肩上。我们背负着这个重担,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可说到底,萨比娜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什么也没发生。她离开了一个男人,因为她想离开他。在那之后,他有没有再追她?有没有试图报复?没有。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人类到底最求什么却不清晰。

追求的终极永远是朦胧的。期盼嫁人的年轻女子期盼的是她完全不了解的东西。追逐荣誉的年轻人根本不识荣誉为何物。赋予我们的行为以意义的,我们往往对其全然不知。

作者对「媚俗」的论述,我觉得「媚俗」可以理解为过度美化。

把粪便被否定、每个人都视粪便为不存在的世界为美学的理想,这一美学理想被称为媚俗。媚俗是对粪便的绝对否定,把人类生存中根本不予接受的一切都排除在视野之外。

这个世界所带的漂亮面具就是媚俗。

在媚俗的王国,实施的是心灵的专.制。

人类的博爱都只能是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上。

没有人比政治家更深谙这一点。只要附近有一架照相机,一见到孩子,他们就会跑过去把他抱在怀中,亲他的脸蛋儿。媚俗,就是所有政治家,所有政治运动的美学理想。

媚俗是掩盖死亡的一道屏风。

罪恶的制度是由谁建立的?

凡认为中欧共.产.主.义制度是专门制造罪人的,那他们至少没有看清一个根本性的事实:罪恶的制度并非由罪人建立,而恰恰由那些确信已经找到了通往天堂的惟一道路的积极分子所建立。他们大无畏地捍卫这条道路,并因此而夺去了许多人的生命。但若干时间以后,事情变得无比清晰明了,原来天堂并不存在,而那些积极分子也就成了杀人凶手。

善与恶的界限极其模糊。我不要任何人受到惩罚,这不是我的初衷。惩罚一个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人,是野蛮的行径。

历史和个人生命一样轻,不能承受地轻,轻若鸿毛,轻若飞扬的尘埃,轻若明日即将消失的东西。

作者说用职业划分不同的人是好的方法。

要是能有什么方法把人分成不同类别的话,那么最佳的分类尺度莫过于个人内心深处的渴望,将人们引入不同的职业并终身从事。每个法国人都不同。但全世界的演员都是类似的—无论在巴黎、布拉格或是乡下最不起眼的小剧院。演员就是从小便自愿在不相识的公众面前展示自己的人。这根本性的自愿与天赋无涉,是比天赋更深刻的东西,少了它,就不可能成为演员。同样,医生就是那些无论发生什么,都愿意终身照料人类身体的人。

人类真正的善心,只对那些不具备任何力量的人才能自由而纯粹地体现出来。人类真正的道德测试(是最为彻底的测试,但它处于极深的层次,往往不为我们注意),是看他与那些受其支配的东西如动物之间的关系如何。人类根本的失败,就是这方面造成的,其为“根本”,是因为其他的一切失误均由此而产生。

可他们也许没有意识到,他们依然那么幸福。他们幸福,并不是全然没有忧伤,而是因为忧伤的缘故。

俗不可耐的女人以伤害别人为乐趣。

特蕾莎知道自己缺理,而且,她也知道自己的行为就像一个俗不可耐的女人,非要伤害别人,而且善于找岔子。

作者说「牧歌」就是简单的、循环重复的,所以人类不可能幸福。

我们都是在《旧约》神话中养育成长的,可以说牧歌就是印在我们心中的一幅景象,犹如伊甸园的回忆:伊甸园的生活不同于那将我们引向未知的直线赛跑,也不是一次历险。它是在已知的事物中间循环移动。它的单调并非厌烦,而是幸福。

只要人生活在乡下,置身于大自然,身边拥簇着家畜,在四季交替的怀抱之中,那么,他就始终与幸福相伴,哪怕那仅仅是伊甸园般的田园景象的一束回光。

人类之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的缘故,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这段对月亮的描述很惊人,很有画面感。

园子里,暮色渐浓。这既不是白昼也不是夜晚,天空挂着一轮淡淡的月亮,仿佛是死人屋里一盏忘了熄灭的灯。

恐惧是一种撞击,是彻底失去理智的一瞬间。恐惧没有一丝美的痕迹。看见的,只是所期待的未知事件的一束强光。忧虑则相反,它意味着我们是有所知的。

特蕾莎发觉托马斯老了,不那么强了,用自己的「弱」战胜了他的「强」,她胜利了,但是觉得赢得不光彩。

特蕾莎躲到一个树干后,但她的眼睛始终盯着托马斯。她深感内疚,都是因为她,托马斯才离开苏黎世回到布拉格,又为了她而离开布拉格,甚至在这里,她还继续烦他,甚至当着奄奄一息的卡列宁的面,虽然没明说,但还猜疑、折磨他。

她总是在内心深处责备托马斯爱她不够深。她认为自己的爱是无可指责的,而托马斯的简直就像是一种恩赐。

现在,她明白自己是多么没有道理:如果她真的很爱托马斯,那她就应该和他一起留在国外!那儿,托马斯是幸福的,新的生活展现在他面前。而她却离开了他,独自出走了!当然,她当时自以为这样做是出于好意,是不想成为他的负担!可是这种好意难道不是遁词吗?其实她知道托马斯会回来,会来找她的!是她在唤他,拖累他,一步步把他往底层拖,就像仙女把农夫引入泥炭沼,让他们淹死在那儿。她利用托马斯胃痉挛的那一瞬间,骗取他发誓与她去乡下定居!她真够狡猾的!每次她叫托马斯追随自己,目的都是为了考验他,为了证实他是否确实爱她,以至于把托马斯拖到这个地步:头发花白,精疲力竭,指头僵直,再也握不住外科医生的解剖刀了。

特蕾莎回到家,放了一池洗澡水。她泡在热水里,想着自己耗费一生的精力,滥用女人的软弱来对付托马斯。人们都倾向于把强者看成是有罪的,把弱者看成是无辜的牺牲品。可是现在,特蕾莎意识到:对于她和托马斯来说,事实则相反!甚至连她做的梦,都好像摸准了这个强大的男人惟一的弱点,向他展现特蕾莎的痛苦,使他不得不退步!特蕾莎的软弱是咄咄逼人的,总是迫使他就范,直至他不再强大,变成她怀里的一只野兔。

托马斯没有当医生却觉得并没有失去什么。

我没有使命。任何人都没有使命。当你发现自己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使命时,便是一种极大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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